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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建设?2021年租赁住房利好政策有哪些?

融建网行业动态      2021-05-19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快租赁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布实施,一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一面控制商品性租赁住房的价格和管控租赁市场的乱象,同时鼓励押一付一、提取公积金用于交房租等,大大缓解了年轻人的住房压力,另外还实行租购同权和长租房政策,解决了短租房总要搬家的问题,以及随迁子女在租住地就近上学的问题。

近年来,面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路高涨,年轻人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问题凸显,因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快租赁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布实施,一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一面控制商品性租赁住房的价格和管控租赁市场的乱象,同时鼓励押一付一、提取公积金用于交房租等,大大缓解了年轻人的住房压力,另外还实行租购同权和长租房政策,解决了短租房总要搬家的问题,以及随迁子女在租住地就近上学的问题。总的来说,随着我国租赁住房的大力建设和相关利好政策的发布,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将会变得越来越好。


一、租赁住房有哪些类型

一般来说,租赁住房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品性的租赁住房,租房价格由市场行情决定,一般来说,城市越大越繁荣,商品性的租赁住房房租越贵。另外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这类租赁住房通常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房租较低,但房型和地段没得选,通常属于集中性的租赁住房。

1、一般租赁住房: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是房地产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

2、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中低收入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又包括以下几类:

(1)公租房

公租房也叫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4)政策性租赁住房

政策性租赁住房是以低于市场的租金,给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范围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房屋拆迁户、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异地调动的机关干部,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问题。政策性租赁房在国内处于试点阶段,北京、上海和广州、深圳、惠州等地都是试点城市。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建设?

1、租赁住房政策

自2015年我国开始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多次发布政策推进市场发展。2020年中央及多地颁布多项政策促进租赁市场发展,9月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推动我国住房租赁行业走向规范、健康的发展。“十四五”规划要要求租购并举,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0年9月,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60多条规范措施,明确提出严控长租公寓领域“高进低出”、“租金贷”等现象,规范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稳定各地租金水平。此次《住房租赁条例》是我国住房租赁领域首部条例性规范性文件,旨在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化,对行业发展意义重大,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

2021年我国针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租赁住房建设的意义

第一、高房价会对消费、投资形成挤压,发展租赁住房是新发展格局下提振消费、拓展投资的必要举措。

近年来,人口持续向大城市、中心城市转移,大城市的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而大城市、中心城市房价高企已经对消费、投资形成了明显的挤压。高企的房价无疑是推升近年来中国居民杠杆率的重要因素。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9)》,在控制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融资规模等因素后,居民杠杆率水平每上升1个百分点,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增速会下降0.3个百分点左右。

2015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占广义消费总额(社零总额+商品房销售总额)的比重约为22%,到2020年底这一比重已经上升至30%。近两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超过40%,若加上公积金贷款,将达到50%左右。房地产过度金融化势必会对“提升制造业占比”形成本在极大程度上可以避免的资金“分流”问题。

若能顺利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将能更好释放全社会消费、投资的潜力。而且培育租赁住房,对个人而言,有利于降低以往高昂的购房和贷款支出,打通消费堵点,释放其他消费需求;对社会而言,有利于资金流向更需要的地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潜在增长率。

第二、中国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升需要租赁住房市场作为支撑。

截至2019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6%,依然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据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研究,预计到2035年我国城镇化率有望达到75%-80%。也就是说,未来15年还有2-3亿或者说7000万-1亿户农村人口进入城镇。这些人口真正融入城镇,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住房。发展租赁住房,有助于尽快务实地解决这些进城农村人口的住房需求,进而使得这些进城农村人口真正融入城镇。

第三、发展租赁住房市场也是海外发达经济体解决住房问题的成功经验。

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却堪称世界上解决住房问题最彻底的国家,其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截至2008年,新加坡已有大约85%的人口居住在政府兴建的组屋,只有15%左右的高收入人群购买商品住房。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旨在分流需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旨在优化供给。更加平衡的供求关系,将有利于中国房地产的平稳“转身”,有利于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住房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租赁住房政策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1、对租房者来说,规范监管有望带来房租下降。政府鼓励开发商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以及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等措施将有效降低住房租赁的成本,住房租赁成本的下降,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经营,中介市场的监管规范,或将带来房租的大幅下降。

2、对于房地产租赁市场来说,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而且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这些无疑都会扩大“房源池子”。一些拥有库存的房企有机会升级转型,进入租赁市场,延伸其产业链,这样也能够增强其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此外如果得到恰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减轻资产负债表压力的房屋租赁企业也能在去库存化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并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3、政府给予租房者一定补贴。我国住房保障有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此前多以实物保障为主,也就是受补贴者所有的住房支出都是由政府来承担,他只需要将自己的物品搬入相应的房屋即可。以后随着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一定发展,开始向货币补贴转变。


以沈阳为例,2017年7月24日沈阳政府网发布了《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就沈阳的住房租赁问题进行了规划以及部署,给广大市民的居住生活带来极大方便。

1、可通过官方租赁平台出租或承租,更有保障

《通知》中指出,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并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公司。通过官方平台的建设,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和房源信息核验便捷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定期公布合法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和从业人员信用等信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了解、分析研判住房租赁市场状况;强化监督管理,对哄抬价格、发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限制其合同网签资格。

官方平台的建设将极其有效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中出租方以及承租方的行为,依法进行租赁签约,稳定住房租赁关系,维护市场秩序。

如果你是出租方,那么之后租金不能随便涨、租赁关系不能随意解除;如果你是承租方,那么以后你选到靠谱房源的几率更高,同时注意按照住房租赁合同范本进行签约,落实登记备案。当然,双方都要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2、租购同权,承租人子女也可就近入学

包括小编在内,总觉得租房的一大弊端就是房子始终不是自己的,除了暂时的居住,享受不到其他的权利。所以,租房只被当做一个临时性的权宜之计。然而,《通知》中明确指出,未来积极推进租购同权。

什么是租购同权?直白来理解,就是租房子也可以享受到和买房一样的权利。“建立承租人居住证权利清单,不断扩大承租人权利。2018年12月底前,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委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参加中考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务,实现购租同权。”

所以,即便你是租房子住,你的孩子同样可以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解决了大众最为关心的子女教育问题。

3、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通知》中明文指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含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凭租赁备案证明和无房证明,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据实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017年9月底前,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相关操作指南。”

有公积金但没买房或者暂未入住的小伙伴,你的公积金又多了一处用武之地。用公积金抵消房租,让钱花在刀刃上,无疑解了很多经济紧张的承租人的燃眉之急。

4、环卫工人、公交(地铁)司机、开发区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可优先选择公租房

公租房从诞生之初便承载着保障部分人群合理居住的作用,而在此次《通知》中,也强化了这一点。

“积极探索科学的公租房轮候排序方式,对环卫工人、公交(地铁)司机、开发区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需要帮助并为城市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群体,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0年,新增公租房保障1万户。”

如果你是上述人群,则可重点留意社区或相关媒体发布的公租房报名通知。

5、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税收优惠

“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税收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足3万元的,2017年12月底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住房租赁企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结合实际制定阶段性补贴激励政策。”

6、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租赁住房或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对三环以内、开发区等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区域,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允许分期支付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金,以此来丰富住房租赁市场的可选性。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或作为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短租公寓、酒店式公寓或医养中心等。对在沈开发建设、以自持物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落实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外,以其自持租赁住房资产作担保,可享受降低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企业信用加分等鼓励政策。

通过以上一系列手段,为沈阳住房租赁市场注入更多的优质产品以及类型更为丰富的产品,不同需求的承租人都能找到适宜的房源。


四、2021年租赁住房利好政策有哪些?

1、中央政策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租赁住房方面着重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可以预计,未来我国住房租赁将迎来快速发展。市场普遍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租赁关系不稳定,发展租赁住房支持政策不足。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顾云昌认为,发展租赁市场是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不是所有城市都需要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只有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特别是在城市群、都市圈等产业集聚的区域,才真正需要发展租赁市场。因为这些地方产业和人口集中,房价收入比又相对较高,购房难度较大。顾云昌认为,未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最重要的是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和供应主体。比如:有保障性的公租房、有政府补贴的、有市场化的长租房等,它们都有各自的目标客户。租赁市场土地供应也更为丰富,包括传统土地供应、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等,这些都有利于增加租赁房供应,稳定租金水平,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租赁住房细化到了长租房政策的完善、土地供给的倾斜和单列、税费负担的降低、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顿等具体抓手,租赁住房建设的制度体系和市场体系有望更加完备健全。

2021年,住房租赁的发展将有哪些政策亮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将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成为发展重点。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将做好公租房保障,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继续对大城市新筹集公租房给予中央补助。

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实行政府指导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增加土地供应,单列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和“商改租”“工改租”等非住宅改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功能作用。

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也有望更加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未来将进一步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切实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积极盘活存量住房资源,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2、地方政策

2月伊始,北上广深陆续发布关于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租赁企业经营活动以及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通知意见,旨在整治租赁市场乱象、引导长租市场稳健发展。四大一线城市密集出台文件,具有行业风向标意义。

深圳: 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可改租赁

2月1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从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租赁支持力度、建立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工作机制、完善房屋基础信息和租赁合同管理、规范行业主体及其租赁行为、强化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二十四条措施。《意见》提到,要推进存量房屋改造租赁住房,通过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提供租赁住房,并开展已建成的商业和办公用房按规定改建为公寓、宿舍等形式租赁住房试点。同时,还将落实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属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出租经批准的“商改租”住房的,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

北京: 预收房租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2月2日,北京住建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且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等。

上海: 严控租金贷款业务

2月4日,上海住建委会等十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租赁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等9块意见内容。其中重点提到:对租赁房源的真实性提出了相关要求,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要求,在网签,合同等相关条例上给出了指引。此外,在规范住房租赁上,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周期,应当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周期相匹配。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不得强迫或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三个月的长周期租金。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需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应在本市注册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且原则上不得变更。

广州: 鼓励“押一付一”“押二付一”

2月20日,广州市住建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包括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管理、加强租赁资金监管、加强租赁合同管理、落实网络平台责任、规范租赁服务、保障房屋安全、落实纠纷调处机制等8项内容。《通知》提出,广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广州市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政银企”三方监管账户,并通过该监管账户收取租金及押金。《通知》鼓励采取“押一付一”“押二付一”等交易方式。住房租赁企业转租或分租房屋的,转租或分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未经房屋业主书面同意,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次承租人的租金周期不得长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周期;经房屋业主书面同意的,住房租赁企业尚未支付给房屋业主的租金纳入监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月租金两倍的金额纳入监管。

住房租赁“青岛模式”出现

同样,在新年伊始,青岛住房租赁市场也有新政落地。近日,青岛市房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下称《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市将基本建立法规制度健全、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市场交易活跃、租赁关系稳定、消费价格合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规划》要求,规划期末,要实现城镇租房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0平方米,全市租赁住房房源达到50.5万套(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城镇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

此外,《规划》还强调,要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以新建、改建为主,盘活存量为辅,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供应主体;构建青岛特色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7月,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出炉,此次共有8个城市入围,青岛荣幸上榜。而就在两年前,青岛也是山东第一个出台租赁住房政策的城市。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建设?2021年租赁住房利好政策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希望小编的整理会对你有所帮助。融建网-建筑工程造价行业材料价格查询服务平台。融建网专注于工程领域成本控制、工程预决算,为建筑工程行业同仁提供人工询价,材料价格信息大数据查询、全国各地市信息价查询、水泥、混凝土、钢价查询,全过程材料价格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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