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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四川交通】首个“绿电自给”试点项目在攀大高速建成投运
融建网行业动态 2022-09-027月,四川首个“绿电自给”试点项目、全国首个“交通全场景友好型”分布式光储项目在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建成投运。
7月,四川首个“绿电自给”试点项目、全国首个“交通全场景友好型”分布式光储项目在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建成投运。这是我省高速公路由单纯用能向自发自用的一次创新实践,也是发展我省路衍经济的一次积极探索,标志着我省高速公路用能从需求侧向供给侧转变的开端,让四川交通更加坚定了推进交通绿色低碳发展的信心。
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由蜀道集团投资建设的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位于光能资源丰富的攀枝花境内,全长约41公里,于2020年底建成通车。通过利用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边坡、建筑屋顶、弃土场、隧道隔离带、服务区、收费站、沿线电子设备等7大类场景,建成光伏发电、电能储存、车辆充电等多能供应设施。该光储项目是科技部重点科技专项项目,拥有包括多能变换一体化设备、交通能源交直流路由器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总装机容量0.268万千瓦,平均每天发电约1.31万度(相当于极端高温天气状态下,650户家庭的每天用电量),在满足项目运营其自身用电需求的基础上,还有一定余电上网;总投资约1200万元,年发电产值约280万元,投资回收期约8年。
与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高速公路分布式光储项目具有4个方面的显著优势。
01 不新增建设用地
光伏设施因地制宜布设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的7大类场景内,不需额外新增建设用地。
02 施工快捷
光伏设施沿公路布设,材料运输、建设施工均能有效保障,无需新建施工便道、平整场地等。
03 维护方便
光伏设施运维管理可与高速公路日常运营管理一并统筹,仅需增加少量专业技术人员。
04 自主消纳
所发电能供高速公路运营所需,可及时就地消纳。
推进“绿电自给”工程的发展展望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鼓励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绿电自给”工程与国家政策高度契合,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为高速公路“建管养运”提供全链条清洁能源。
经初步测算,2025年我省高速公路用电主要为3个方面,电能需求共约27亿度。一是建设期内用能。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推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实现50%的施工机械电动化,约需6亿度。二是运营期内用能。高速公路隧道、服务区等日常运营用能,约需12亿度。三是电动汽车充能。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约需9亿度。
到2025年底,在光能资源丰富的“三州一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攀枝花市),将建成约2500公里高速公路,按照“绿电自给”工程,预期装机容量可达24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30亿度(相当于二滩水电站2个月的发电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300万吨),同时通过配置储能设施将具备100万千瓦的电能调峰能力(相当于国能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成都唯一大型火电厂的调峰能力)。届时,“绿电自给”工程将全面实现绿色发电、配合调峰、自给自足,满足全省1.1万公里通车高速公路“建管养运”所需电能。
综上,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对“双碳”战略的贡献,加快形成我省一体开放、多能互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体系,推进“绿电自给”工程正当其时、大有可为。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开展“绿电自给”工程专项规划。由于“绿电自给”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投资主体、多个用能主体,本着“统一规划、集中开发、效益共享”的原则,建议由我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开展“绿电自给”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天府永兴实验室四川低碳交通研究中心,开展能源自洽、低碳光储供电等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出台设计、建设、运营相关地方标准,推动“绿电自给”工程相关产业强链补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