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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
融建网行业动态 2020-05-06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日前,深圳市财政局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政采细则”),以六项政府采购措施为着力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共渡难关。
本报讯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日前,深圳市财政局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政采细则”),以六项政府采购措施为着力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共渡难关。
一是增加小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政采细则”明确提出,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提高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的“6%-10%”提高到“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高小微企业竞标的价格优势。同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站设立中小微企业“一站式”业务办理窗口,为企业全方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商、预选供应商中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采购人执行电商采购或预选采购时,原则上应当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二是优先向疫情保障企业、稳岗企业采购。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在“政采细则”中明确,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增设“疫情防控”评分项,对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予以加分,该项措施将执行至年底。
三是简化投标证明材料。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年底。对于评审时需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顺延既有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如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
四是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及促进履约。“政采细则”明确,深圳政府采购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切实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截至截至3月底,全市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预选项目履约保证金约2.42亿元,惠及企业19139家。
五是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专门开设“应急防疫物资”专栏,鼓励国内具有提供应急防疫物资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拓宽供应渠道、加大物资供应,同时还开辟供需专栏,进一步促进防疫物资供需对接。截至4月1日已为260个单位、企业提供了防疫物资保障服务,累计成交103.57万件产品,成交金额2314.30万元。
此外,“政采细则”提到,已开设采购意向公开专栏,支持采购人一揽子公开全年或季度采购意向,便于潜在供应商提前知悉采购信息、做好投标准备。
文章来源:建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