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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0-12-18我国在推进总承包模式过程中,主要目标应聚焦于提升项目管理效率、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整合,在做大基础上实现做强,进而巩固并提升其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于总承包适用范围的定性,未能有效区分其与传统发承包模式(DBB)的实质区别,容易在工程实践中出现“为推行总承包而牵强适用总承包”的局面。
我国企业在“走出去”、“一带一路”等指引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取得迅猛发展和骄人业绩。其中采用EPC模式或部分采用EPC模式的占比已经超过一半,并且近20%采用了中国的技术标准。但是,值得关注的是,此类项目集中在石油、化工、电力等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风险高的大型基础设施领域,拥有较多生产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项目。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办法对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把握是否准确,换言之,房屋建筑项目是否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不得而知。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关于“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定位,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核心价值相去甚远。事实上,对于建设内容明确的项目,更易编制“工程量清单”,宜采用单价合同计价。而工程总承包之所以采用总价合同计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项目技术方案复杂、承包商承担了部分设计风险以及项目中含有大量的非标生产设备等原因。我国在推进总承包模式过程中,主要目标应聚焦于提升项目管理效率、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整合,在做大基础上实现做强,进而巩固并提升其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于总承包适用范围的定性,未能有效区分其与传统发承包模式(DBB)的实质区别,容易在工程实践中出现“为推行总承包而牵强适用总承包”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