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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达《关于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1-02-26《通知》再次明确,2021年新增专项债资金投向、项目应当具备的重要条件,保持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不变;重点投向九大领域,分别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城乡电网等能源领域、农林水利领域、生态环保领域、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领域、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
面对2020年新冠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挑战,地方政府专项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主力军”,规模持续快速扩容,在补短板、夯基础、增后劲、促进“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将继续推动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下达《关于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2021年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已拉开序幕。
伴随中国经济的逐渐恢复,结合近期国家政策动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新发展格局下迎来了新的变化。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的财政政策目标: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
针对专项债,财政部长在会上强调,将合理确定赤字率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提出“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这标志着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向将引领政府投资格局产生新的变化。
近年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逐年加大,为改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20年项目资金高达3.75万亿元,依据各大研究机构的普遍预计,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规模或超过3万亿元。
面对专项债发行使用的扩围、增量、提速,财政部将依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适当放宽专项债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扩大使用范围,引导地方精准聚焦重点领域,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有关专项债申报的新动向,专业人士也指出了六项重大变化:申报发行不再扎堆,建立项目储备机制;进一步解决期限错配,允许接续发行;发改财政联席工作,加强发行项目评估;强化全过程管理,监控债券资金使用;调整资金用途常态化,严打资金沉淀;信息动态披露,关注官方信息平台。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战略部署,为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依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投向重点领域,主要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再次明确,2021年新增专项债资金投向、项目应当具备的重要条件,保持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不变;重点投向九大领域,分别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城乡电网等能源领域、农林水利领域、生态环保领域、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领域、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1年,合理范围内扩大使用范围、引导地方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将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新发展格局下的新趋势。在国家“提质增效”的财政政策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在新格局背景下转理念、换方式,在扩大有效投资、保障地方经济平稳运行、促进转型发展方面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