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809号《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工作导则(试行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建厅:造价咨询企业至少具备3名一级造价师
-
住建厅:全省施工企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陕西省发布《实施意见》,新建居住区需按标准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1-04-2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强化社区配套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与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要求省体育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县、区政府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公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陕西省将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健身环境明显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全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升,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实施意见提出,5月底前,根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等规范,完成健身设施和可用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全面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使用情况,摸清健身设施短板,为制定补短板方案提供准确决策依据。
实施意见明确,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强化社区配套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与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
同时,深入推进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和全程监管,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在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要按照国家关于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规范严格把关。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健身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