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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晚上十点未完成评标应申请隔夜评标,成都发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1-05-14近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发布,明确了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预估当日22时前无法完成评标工作的,应主动申请隔夜评标。监督人应于当日20点前到达评标区做好封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应于当日21点前暂停评标工作并封标,监督人应于次日9时前将评标专家统一带入评标区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封标室启封,开始继续评标。
近日,成都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预估当日22时前无法完成评标工作的,应主动申请隔夜评标。
2、监督人应于当日20点前到达评标区做好封标准备。
3、评标委员会应于当日21点前暂停评标工作,待封标后,由监督人统一带往指定地点住宿。
4、监督人应于封标次日9时前将评标专家统一带入评标区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封标室启封。
5、纪律要求:
■严禁任何人将评标相关资料带离评标室。
■ 严禁任何人在隔夜休息期间离开封闭休息区域,不得互相串门、私下接触。
■ 严禁评标专家将通讯工具带离制定存储柜。
■严禁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在接送途中与评标专家讨论项目评标情况。
■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督人均应严格遵守市公资交易中心的现场管理。

附: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隔夜评标管理,提高评标质效,保障评标专家休息和身体健康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川评管〔2016〕1号)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成政网办〔2020〕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实际,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成公资发〔2018〕96号)进行了修订,制定《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隔夜评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