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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通告发布:报名即将开始,11月6、7日考试!
融建网行业动态 2021-08-252021年8月24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通告可知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展,请准备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生做好报名准备,各地报名时间不同,记得及时关注当地的报名通知。
正在准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们请注意,2021年8月24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通告可知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展,请准备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生做好报名准备,各地报名时间不同,记得及时关注当地的报名通知。
《通告》还对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报名条件、报名相关事宜以及成绩公布时间进行详细说明,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将于2021年11月6日、7日举行,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均为主观题,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客观题即选择题,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多选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不能得全分,按选对选项数计分。
附原文:
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6日、7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三、考试时间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7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2月底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