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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2-06-2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我区做好《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年版)》实施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藏发改体改〔2022〕283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我区做好《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年版)》实施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动清单落地实施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得自 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清单之外的行 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部门要逐条对照清单,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 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建立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无缝衔接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 和实际审批脱节问题。对不符合清单精神的规章制度和规范件,要按法定程序做好"立改废"工作。

二、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 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 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 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坚 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 空。

三、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各部门要建立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推进放宽市场准入相关工作,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 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释放 更大市场活力。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 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意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 可放宽的领域和行业,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相关措施,加强 政策储备。

四、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各部门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国家出台的《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年版)》,切实加大宣传解读、推广使用,提高清单知晓度。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要规范本系统清单事项的 名称和审批权限,指导各级正确理解使用清单,杜绝清单事 项名称上下不一致、权限不清晰、操作不顺畅等现象。

五、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各部门要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 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要强化 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 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 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 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六、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各部门要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对违 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要进行归集排查,按季度报送违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 厅将会同各有关区直部门将适时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 施情况检查督导工作,按季度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 典型案例,性质严重的,实行点对点约谈。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自2022年国家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同时废止。 

、商务厅联系沟通和报告。

  

附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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