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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2-08-05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排查力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印发了《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2〕8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排查力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印发了《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2〕8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宣传引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广泛宣传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组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注册执业人员”)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按照国家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实施方案,以及《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山东省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细则(暂行)》等要求,协助基层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对业主自查、排查初判、复核评估、鉴定和隐患整治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开展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二、强化组织协调。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注册执业人员做好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活动报名、政策学习、技术培训等,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与注册执业人员进行对接,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组织注册执业人员志愿服务基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关于组织开展“三下乡、五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动员技术力量志愿服务基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倡议书》等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技术人员库和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凝聚工作合力。
三、完善激励政策。对积极响应号召参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注册执业人员,其工作时间可作为继续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学时(每天最多不超过10学时,本次活动核减的学时在一个注册期内有效),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认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可对在此次活动中工作成效显著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参与此项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作为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评优的参考条件。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注册执业人员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季报制度,成果确认情况按年度报送。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统计汇总本季度工作情况,填写完成《注册执业人员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11月底前填写完成《注册执业人员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成果确认表》(见附件2)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孙钦铎、陈一鸣,电话:0531-51765177,邮箱:sunqinduo@shandong.cn。
附件:1.注册执业人员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注册执业人员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成果确认表
附件1、2.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