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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关于区住建厅2022年法治建设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建议的报告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2-12-29我厅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法治西藏建设,结合全区住建领域实际,制定印发了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厅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法治西藏建设,结合全区住建领域实际,制定印发了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好学习贯彻,筑牢法治意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为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夯实法治基础,健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及全面依法治藏等相关内容纳入厅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制定印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党组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区住建厅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文件。厅系统各党支部、厅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求,带领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治国理政系列论述权威辅助读物,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厅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制定印发《关于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任务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责任明晰、上下联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每年邀请讲师教授和法律顾问等专家为厅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司法厅组织的相关法治培训,积极参与线上线下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增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
(三)加强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以宪法为统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科学分类,制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和具体分工,实现责任清单化,目标具体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宪法、法治下基层、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每年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街头普法宣传活动,相关处室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开展住建领域相关业务知识宣传培训。积极会同区教育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开展建设施工现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建筑业农民工日常安全知识必读》等安全知识手册,强化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通知》,发放政策法规宣传策3071份,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四)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展现住建领域法治成效。我厅深入宣传住建领域历史性成就,展示历史性变革,厅领导多次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住建领域相关政策和成就,多次接受中央和自治区新闻媒体的采访,宣传西藏住建事业发展。各业务处室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短信、多媒体等媒介介绍相关领域的具体做法和成就,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在住建领域的应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大住房保障和供应力度,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强边境地区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边境小康村规划技术审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着力贯彻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和厅长任双组长制的厅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和厅长分别定期向区党委依法治藏办汇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制定印发《区住建厅关于做好述法工作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职工年终述职报告,定期听取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工作汇报,及时督查法治建设落实情况,2022年厅党组对26名县处级干部代表和1名县处级优秀援藏干部代表开展述职述法。
(二)完善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措施。印发《区住建厅“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坚持可量化、能落地、易操作的原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住建行业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三区一高地”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住建厅党组书记和厅长任双组长制的着力创建“三区一高地”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贯彻到位、见到成效。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立法质效。积极推进行业立法项目,将《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推广和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物业管理办法》申报列为2021—2025自治区政府规章五年立法项目。组织召开《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推广和管理办法》的企业座谈会,会同区司法厅开展区内区外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高立法质量。为加强住建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政策研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努力实现有法可依。目前区住建厅共出台政府规章1个、地方性规范性文件2个,规范性文件162个,废止了37个,修订了2个。立足行业管理短板,及时提出《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等12项行政制度计划,其中新制订9项,修订3项。完成《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及《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及时清理与住建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类法规,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在我厅的全面落地见效。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工程项目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从管理体制上预防腐败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厅坚持应放尽放的原则,将厅系统权责清单事项由123项调整至62项(含子项54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含子项11项)、行政处罚31项(含子项40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它类15项(含子项4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对照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初步认领行政许可事项41项,为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掌握申报事项信息提供了有利支撑。在区外企业信息报送、建筑业资质审批、房地产企业资质等业务方面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全面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资质等证照电子化,实现全过程网上不见面审批,建设类企业部分资质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完成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电子证照的模板认领及推送服务工作;实现了网上电子招投标和不见面招标,方便了招投标各方参建主体,降低了投标成本,提高了招标效率。大力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指导意见》等17个配套文件,及时将改革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消除市场管理中不合理、不公平限制,废止《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随机抽取中标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同区直相关单位主动协商,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市场监管、人社等平台和部门数据与“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共享。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许证、安管证监管信息系统,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等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制,加强实名制管理,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企业2021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评出A级企业9家、D级企业11家,其余均为B级企业,无C级企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出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审核机制及备案监督。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中的职能作用,对我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并对《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等文件开展了审查工作。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原有的《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作规程》进行了修定,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出具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意见8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合同审查意见书1份。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安排和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增设了城市管理监督处(正处级),配备了人员力量,明确了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各地市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目前我区6个市(除阿里地区外)和57个县区均成立了城管执法部门。及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西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西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力指导各级城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完善了行政执法措施,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成立了住建厅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出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建立了审核工作机制。出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规程(试行)》。
(五)推进依法防控疫情,有效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我厅成立了由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厅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科学周密、有力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和厅属各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住建领域统筹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宣传方案》《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工复工工作的通知》《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企业做好行业疫情管控,全力推动住建领域复工复产。2022年11月3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有效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支持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符合开工条件的建筑工地尽早开复工。
(六)加强住建系统队伍能力建设。厅党组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精神和依规治党各项要求为重点,切实推进依法用权,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对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勤政廉洁建设提醒约谈制度》等,完善健全了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制度,定期梳理厅系统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强化日常监管,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厅党组始终重视厅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始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配齐配强厅行政执法岗位干部队伍,把法治观念、依法行政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对干部进行考察,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厅党组将持续推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青年理论小组等学习的重点内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夯实法治基础。
(二)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健全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规章制度程序,提高立法科学性。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对不适应我区住建领域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科学年度立法计划,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根据立法规划,加快推进《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推广和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力争2022年内出台;争取将《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列为自治区2023年度政府规章计划二类项目加以推动。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结合建筑领域工作特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创新新普法工作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强大的宣传功能,将公积金相关政策制作成藏汉双语宣传短片,在西藏电视台分时段播放。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等平台动态宣传政策,深入落实普法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合理制定并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全面推进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动态管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法律为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整体素质。加大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抓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五)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住建领域突出短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民生改善、实现稳边固边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全区县城及城市公用服务设施短板,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绿色生态宜居城镇建设,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把着力解决好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切入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继续做好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我区建筑市场运行,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