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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条刷新 柳梧铁路全线最长隧道顺利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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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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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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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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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574亿元!又一超级水利工程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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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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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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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夹胶玻璃价格?钢化夹胶玻璃与中空玻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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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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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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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帮扶指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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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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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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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修订版),2025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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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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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年终结算、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苏州连发两文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政策!
10月28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年终结算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的通知》,明确提出2021年11月10日(含)前,造价咨询企业已收到完整结算资料的项目,应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出具成果报告。10月22日,苏州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工地现场农民工“苏安码”与支付其本人工资的唯一银行借记卡绑定,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范围农民工“一人一码一卡”的工资支付机制。 -
交通运输部发布《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开19个试点任务要点!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集中公开了19个试点的任务要点,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和激励力度,加大要素投入,积极协调推动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优先向试点工作倾斜,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的先行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先行。 -
湖南住建厅发布《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4种情形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近来,随着钢、铜、铝、水泥、玻璃等建筑工程原材料及制成品价格持续走高,严重影响了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因此,10月27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在4种情形下,发承包双方可予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第一00号主席令签发新版审计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并以第一00号主席令签发公布,新审计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审计法是审计领域的基础法律,制定于1994年,2006年作了第一次修正,本次是第二次修正。此次审计法修改,为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新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
明确青岛三项“国字号”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交通运输部发布青岛市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意见!
10月26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关于青岛市开展打造一流轨道交通产业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原则同意在青岛开展试点,打造一流轨道交通产业、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综合服务中心、智慧交通建设这三项“国字号”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将对青岛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更为青岛交通创新发展打开了一扇机遇之门,将更好支撑青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
住建部公告《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城市道路、公路、水利、电力行业和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行业盾构隧道的新建工程设计。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城市道路、公路、水利、电力行业以及给水、燃气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行业盾构隧道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排水、热力盾构隧道设计使用年限宜为100年。 -
深挖彻查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投标"掮客"隐形联系,《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10月18日,漳州市住建局出台《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恶势力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运用大数据分析成果,重点整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活动,重点排查存在疑似违规点的招标项目,查处挂靠、转包行为,加大对非单独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发包涉嫌肢解发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深挖彻查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投标"掮客"隐形联系,打击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
合肥住建局发布通知,建设工程人工、材料价格涨幅大于市场风险幅度时可调整价差!
10月18日,合肥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5号起施行。《通知》明确承包人承担的人工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
深圳发布我国首部涉水工程技术规范,为涉水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保障和指导标准!
从深圳市水务局获悉,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深圳地方标准《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已正式发布实施。作为国内首部规范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安全开展建设项目的指导标准,规定了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为高效、规范、有序推进涉水建设项目审查与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工程安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
碳达峰、碳中和顶层意见和顶层方案出台: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
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10月26日,国务院又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 -
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住建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10月22日,住建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表示脱离实际需求、盲目追求建筑高度与形式奇特的超高层建筑建设,抬高了建设成本、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今后将严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同时对既有超高层建筑加强安全管理。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率先变革实现绿色发展!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10月2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城乡建设领域必须重点突破、率先变革,实现绿色发展。《意见》提出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包括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
我国首个跨省规划建设导则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导则正式印发实施!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10月9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将助力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为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供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编制规划和开展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指导。《导则》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 -
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重大风险项目应及时停工停业!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明确将安全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对无法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停工、停业等措施,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及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划定禁区,防止重大风险失控引发事故。 -
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布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中的创新主体作用,形成技术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产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