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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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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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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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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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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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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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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上线应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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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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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墙板价格?什么是集成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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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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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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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稳增长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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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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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国内水泥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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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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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7月7日发布《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至7月21日!
7月7日,《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广州市住建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公众可于7月21日前在广州市住建局官网首页上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共8章五十三条,主要亮点包括6个方面,强调在城市更新中始终把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鼓励微改造项目为城市发展提供产业空间,设立权益保障专章为相关权益作出了细化规定等。 -
厦门市印发《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租金价格按照市场价85%确定!
7月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对于厦门市内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征收土地价差,改建后不得分割登记、分割抵押、分割销售,租金价格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市场评估价的85%,年均租金涨幅不得高于厦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 -
郑州发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建成小区增建停车场无须补办地下空间使用权!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管理,促进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7月1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地下多层开发,优先发展地下交通、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横向连通的立体综合开发和有序利用。按照住宅类项目和非住宅类项目两大分类,落实“产权登记与规划建设相分离”的政策导向,小区已全部建成需要增建地下停车场(库)的,原则上可不再补办地下空间使用权手续,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住建部印发《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宿舍型和住宅型集中式租赁住房各按标准建设!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将在工程建设标准方面为集中式租赁住房设计、施工、验收等提供依据,对推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通知》,集中式租赁住房可分为宿舍型和住宅型2类,新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新建或改建住宅型租赁住房应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及相关标准。集中式租赁住房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建筑周边商业服务网点配置等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服务功能。 -
济南发布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政府投资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60%!
7月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的意见》进行发布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将大力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高品质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推进以‘碳中和’为核心的绿色城市建设,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不低于60%。 -
国家发改委发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严禁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提出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
湖南印发《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和试点城市》,长株潭3城共9个项目被列为第一批试点项目!
6月28日,湖南住建厅印发《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和试点城市》,明确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等9个项目被列为湖南全省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明确试点项目所在地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作为全省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城市。湖南省是绿色建造全国唯一试点省份,根据国家住建部今年初部署,在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开展绿色建造试点,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
西安市印发《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示范带动西北地区装配式建筑共同发展!
6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到2025年,西安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2021—2022年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政府投资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区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推进西安市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并在推动西北地区装配式建筑共同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70平小户型为主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可将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
济南发布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同一工程最多可分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2021年7月1日,济南市住建局、防空办、行政审批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还明确了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后可以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分一阶段办理、分两阶段办理、分三阶段办理三种形式。 -
融合国有资产管理、PPP项目管理经验,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2021年6月2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工程竣工、财务会计等法律制度做了衔接,也与PPP项目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做了衔接。《办法》弥补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制度空白,是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又一重大举措。 -
住建部发布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7月1日起62项建筑企业资质停止审批!
2021年6月2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了62种建筑企业的相关资质从2021年7月1日起,全部取消审批或停止受理。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停止受理附件所列62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到时候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
7月1日起正式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认定,住建部发布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函!
6月30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条件进行审批或备案。 -
住建部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试点省市增加15个,8月1日起19个试点城市全部采用电子证书!
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自2021年8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北等15个省(区、市)及北京等4个省(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住建部发布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
2021年6月28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了住建部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手续,到期需延续的企业,有效期自动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住建部等各级主管部门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管,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推广职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