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
-
6月份全球制造业PMI指数持续上升
-
对等限制!商务部回应中方对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
-
进度条刷新 柳梧铁路全线最长隧道顺利贯通
-
总投资574亿元!又一超级水利工程将落地!
-
增开!提速!优化服务!铁路7月1日实行新运行图
-
重庆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帮扶指导的通知
-
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修订版),2025年7月1日实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
重庆:全面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融建网行业动态 2019-04-08鲁建标字〔2019〕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将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税率(增值税一般计税)从10%调整为9%,其他费率不变。
二、增值税一般计税下,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在扣除进项税额时,原适用16%、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三、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调查采集新税率下的材料、机械市场价格,编制和发布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和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
四、请各软件开发单位尽快完成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五、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