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上线应用的通知
-
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稳增长的工作方案》
-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2025年)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优化调整非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明确建筑节能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
半年价格近腰斩!重庆部分碎石出厂价低至20元/吨
-
西部基建热潮:西藏工程机械增幅领跑,林芝水电项目全面启动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细则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融建网行业动态 2019-04-08陕建发〔2019〕3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有效保证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行)使用范围明确如下:
1.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行)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
2.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行)是从事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依据:它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及计价费率等。
3.我省现行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价目表、计价费率是编制最高限价的依据,施工企业可用于投标报价的参考,但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日常管理及解释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