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809号《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工作导则(试行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建厅:造价咨询企业至少具备3名一级造价师
-
住建厅:全省施工企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成都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新标准,在建工地6.30前须按新标准执行!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1-03-25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制定出台《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全市在建工地剩余工期大于6个月以及新开工建设工地,6月30日前须达到《标准》相关规定。新标准涉及建设工程围墙(围挡)设置、湿法作业、封闭施工、出入口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
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制定出台《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标准》要求,全市在建工地剩余工期大于6个月以及新开工建设工地,6月30日前须达到《标准》相关规定。《标准》对建设工程围墙(围挡)设置、湿法作业、封闭施工、出入口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优化。
根据《标准》,建设工程围墙(围挡)设置应遵循经济、美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可通过颜色、文字和图案展现本区域特色。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范围内的围墙(围挡)应与当地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相协调。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沥青)混凝土硬化或者装配式道路硬化;建设工程应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在车辆出入口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视频监控设备,后者视频监控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及冲洗区域。
在湿法作业方面,《标准》规定建设工程围挡应设置雾状喷淋,喷头水平间距不超过3米,喷头应朝内向上,安装在低于围挡顶部0.2米处的围挡内侧。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喷头水平间距不超过3米;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高度30米以下建筑物至少设置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30米以上的建筑物至少设置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距不超过5米;使用整体式提升架的,应在作业层沿提升架四周设置雾状喷淋,喷头水平间距不超过5米。
在封闭施工方面,《标准》明确,建设工程使用脚手架的,在脚手架外侧应使用2000目密目网进行封闭,密目网应随层搭设,密目网污损时应及时更换,保持整洁无破损;使用整体式提升架的,在提升架提升前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标准》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现场资源化处置、就地利用,不具备现场处置条件的应在48小时内清运。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规范从业人员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投放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标准》还规定,施工现场堆放建筑渣土、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800目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在48小时内清运。
附:什么是扬尘污染?
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包括煤炭、道路浮土、耕地土壤、裸露地面、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质。
施工扬尘污染6个百分百标准
研究表明,城市可吸入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为建筑扬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成为大气污染防治最核心的工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百分百标准出自北京市《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标准的通知》,具体要求是指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6、物料堆放100%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