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809号《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工作导则(试行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建厅:造价咨询企业至少具备3名一级造价师
-
住建厅:全省施工企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免办施工许可证”政策集锦:限额从30万提高到200万!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1-03-25近日,甘肃省住明确规定了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申请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成为施工许可证免办限额提高的第11个省份。在这11个省份中,有10个省份都把限额提高到100万、500平,而辽宁沈阳则提高至200万、1000平。
近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明确规定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甘肃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21〕96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作出调整,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并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书。
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建立日常联动机制,加强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属地政府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乡镇、街道的日常巡查作用,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
五、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要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6日
延伸阅读:各省市施工许可证免办限额政策汇总
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自2019年开始至今,广东、北京、成都、浙江、宁夏、福建、沈阳等地已陆续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其中有的省份把限额提高至200万,有的省份提高至100万,详情如下:
四川省
2021年2月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四川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湖北省
2021年1月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湖北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浙江省
2020年1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黑龙江省
2020年11月,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黑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江西省
2020年11月,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江西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江西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辽宁省•沈阳市
2020年11月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沈阳市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沈阳市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不同意见。
福建省
2020年9月住建部发布《关于福建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福建省住建厅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0年9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广东省
2019年8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北京市
2019年12月9日起,社会投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