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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建筑材料调价部分作为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江苏发布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的通知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1-06-10近期钢材、铜、不锈钢、铝材、玻璃等建筑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保障工程质量,江苏省住建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即将招标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控制条款,为缓解材料上涨对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建议建设单位将建筑材料调价部分作为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
受国内外市场供需等多重因素影响,近期,多种建筑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一定影响,易给工程施工带来质量安全隐患。
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对近期部分建筑材料的大幅波动情况进行风险警示,并要求做好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对于即将招标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合理分担风险,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对于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如合同价款调整条款无约定或不明确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为缓解材料上涨对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通知建议建设单位将建筑材料调价部分作为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同时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做好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计价政策解释和争议调解服务。
附原文: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价〔2021〕25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钢材、铜、不锈钢、铝材、玻璃等建筑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风险分担原则。
二、对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款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可约定以下内容:
1.占单位工程费超过一定比例的建筑材料的价格风险承担比例和调价方法;
2.为缓解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将建筑材料调价部分作为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监测,做好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增加材料价格信息发布频次,警示价格波动风险,引导工程建设各方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计价政策解释和争议调解服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