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809号《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工作导则(试行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建厅:造价咨询企业至少具备3名一级造价师
-
住建厅:全省施工企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放开水电暖设计施工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融建网政策法规 2022-10-21各市住建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部署安排,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4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 放开水电暖设计施工市场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晋建城字﹝2022﹞118号
各市住建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部署安排,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4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 放开水电暖设计施工市场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放开水电暖设计施工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19日
(主动公开)